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

 

各县(市)区科技局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引导和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、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,根据工作安排,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申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》(焦科〔2011〕22号)(焦作科技网

标签:
留言与评论(共有 0 条评论)
   
验证码: